近日,深圳市交警为了防范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开展了整治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规范安装和使用的大会战。在近一个月组织开展的3次重点车辆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重点车辆2160台,处罚113宗,对涉嫌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管理办法》规定的车辆,开展调查并予以处罚。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处500元罚款。
一、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未在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的。
二、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在车辆上安装的行驶记录仪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
三、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行驶记录仪的。
这次行动,对渣土车、泥头车、危险货运运输车辆、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校车、教练车、半挂牵引车进行了重点检查。
采取“四查”措施
1、日常勤务路面查
深圳交警在日常勤务工作开展时,采取上门和路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车辆的行驶记录仪是否规范安装和使用进行检查。通过GPS检查设备对重点车辆的行驶记录仪进行专项检查,对未安装行驶记录仪、行驶记录仪不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标准、未按规定使用行驶记录仪及采集数据不相符的车辆给予处罚。
2、系统应用“天眼”查
利用重点车辆GPS每日上线情况,通过系统比对卡口和RFID数据,对无GPS信息但上道路行驶的重点车辆开展非现场执法,并将车辆信息导入卡口预警黑名单,为路面查处提供支撑。
3、情报分析重点查
通过分析重点车监管平台的GPS数据,对数据造假、加装干扰仪的企业和驾驶员进行重点分析,并联合交委一同开展联合执法。此外,加强对夜间行驶的重点车辆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连续行驶时长超过4小时的车辆,对驾驶员进行深入调查。
4、车管业务过线查
全市重点车辆检测站对每一辆前来年审过线的重点车辆进行检查,将GPS设备是否合格作为重点车辆年审过线的一项必检项目。
郑州讯诺电子科技GPS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内部集成GPS定位模块和GPRS通信模块,可以上传定位信息,超速,疲劳,疑点数据,下发文字信息,上传图片等。
主要功能可以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对车辆进行高效监控管理。
1、记录仪通电后会对系统各部件及接口进行检测,自检通过后"嘀-"一声响提示用户记录仪开始正常工作;
2、 具有身份识别功能。司机每次开车时利用U盘验证身份,记录仪分类保存每个司机的行驶数据;
3、 车辆行驶时间、速度、里程的记录及存储功能。详实记录存储车辆行驶的时间、速度及里程;
4、 超速报警及记录功能。当汽车超过预先设置的超速值时,会第一时间报警提醒,并记录下来;
5、 超时驾驶(疲劳驾驶)报警及记录功能。司机连续驾驶接近4小时,记录仪会声音提示,超过4小时就开始记录;
6、 具有事故疑点记录分析功能。记录仪会以0.2秒间隔记录事故发生前20秒车辆行驶速度、刹车等信息;
7、 显示打印功能。可通过液晶LCD显示和即时打印15min内每分钟的平均车速记录、超时驾驶(疲劳驾驶)记录、超速记录及车辆相关信息;
8、 数据通讯功能。可通过标准USB或串口采集记录仪数据、设置记录仪参数;
9、 车辆信息、驾驶员档案的管理功能。管理软件提供良好的人机界面,实现车辆信息、驾驶员档案录入、修改、查询统计及报表打印功能;增加经济效益,科学合理的进行员工调度,车辆保养。
10、存储视频图象(选配摄像头、SD卡) 等等功能
执行标准 汽车行驶记录仪 19056-2003和交通运输部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808-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标准。
服务热线:0371-55887191